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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公开招聘社会化管理人员简章2025-08-07 02:16

  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需要,现常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管理人员1名,从事协助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①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5月29日至2007年5月27日之间出生);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无吸毒等劣迹。

  ④本岗位涉及档案资料整理、信息等工作,较适合女性,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邮箱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认真填写《常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公开招聘社会化管理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邮箱:。邮件主题请以“姓名+手机号码”格式注明。

  报名上传材料:《常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公开招聘社会化管理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家庭页与本人信息页)、学历证书、党员关系证明的扫描件。(报名时与考场中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应聘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考生6月4日10:00起登录常州人才网关注招考专区发布的相关考核信息。考试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

  ②面试。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由面试小组与应聘者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考察岗位适应性。

  ③体检。以所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招聘的体检标准执行。若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④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德才表现。如发现有不宜聘用的情形,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

  ⑥递补。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出现岗位空缺,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人员的聘用和管理参照常办发〔2014〕62号《关于规范常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管理的意见》以及常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相关社会化管理人员的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由常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进行安排。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决。

  聘用人员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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